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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7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7/03
- 違規日期
- 2025/04/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稽查時於場區內堆置、貯存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生活垃圾)約15噸,惟許可內容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行堆置、貯存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二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田尾街2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