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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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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天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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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6-120021
- 處分日期
- 2017/12/13
- 違規日期
- 2017/10/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灣分公司台南廠105年7月至105年12月及106年1至6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查核時發現7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6m3)、8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6m3)、9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6m3)、10月及11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90m3)、12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0m3)、106年1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71m3)、2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45 m3)…及6月(實際排入廢水量406m3),皆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5 CMD)換算總量155m3/月(5m3/日×31日/月=155m3/月),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和二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和二路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