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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01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違規日期
2018/08/01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07年8月1日自德國進口一批貨物ALBERDING U 5201(以下簡稱U5201)含Triethylamine(三乙胺)1~1.5%W/W計2,400公斤,經送樣檢測結果含量1.29%W/W(列管濃度為1%W/W),三乙胺屬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運作前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輸入、使用及貯存核可文件即擅自運作,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四路二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
統一編號
229655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