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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1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07年8月1日自德國進口一批貨物ALBERDING U 5201(以下簡稱U5201)含Triethylamine(三乙胺)1~1.5%W/W計2,400公斤,經送樣檢測結果含量1.29%W/W(列管濃度為1%W/W),三乙胺屬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運作前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輸入、使用及貯存核可文件即擅自運作,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四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