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1-107-080553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2月8日、107年5月7日及107年6月6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7年2月21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17084號函、107年5月9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48393號函及107年6月14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64490號函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3次。另,本局於107年8月1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南街二六一巷六一之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南街261巷6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