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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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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30103
- 處分日期
- 2021/03/26
- 違規日期
- 2021/03/01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1日9時45分前往本市前鎮區崗山南街459巷64之1號稽查時,發現臺端(即安業土木包工業)使用電鑽動力機械正進行打牆及切割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三:「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住宅、公寓、大廈(不包括單純供辦公、商場之用而無住宅者)於下列時段,不得從事室內裝潢及整修工程之行為。但已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寓大廈規約所規定之不得施作時段,較下列時段規定嚴格者,依各該規約為準:...(二)星期日及國定假日:每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中興北路一八七巷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崗山南街459巷64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