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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彩藝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11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23
違規日期
2021/09/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府勾稽「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及「空污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109年度申報之原(物)料,超過許可證登記之年用核定用量達10%以上,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合圳北路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合圳北路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