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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違規日期
- 2017/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於106年4月14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105年12月產出量35.52噸/月、廢棄處理程序(代碼:000004)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105年10月產出量5.532噸/月及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代碼:260041)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代碼:C-0110)於105年6~9月、12月及106年1月期間廢棄物產出量(分別為79.735、85.7325、125.93、94.72、68.43、82.62公噸/月) 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分別為:30噸/月、2噸/月、45噸/月)10%之上限,惟未向新竹縣政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博愛街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博愛街八○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