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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5/13
- 違規日期
- 2022/03/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經本局於111年3月8日15時26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新市區豐華里38-89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該場址未申請再利用檢核身份登記,即逕行廢鐵、廢塑膠及廢鋁買賣及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附表編號一、廢鐵,編號四、廢塑膠及編號五、廢單一金屬(鋁)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二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國昌里國昌街二七巷二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豐華里38-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