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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11/28
- 違規日期
- 2018/11/16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登記文件(證號:使用:098-03-10044,貯存:098-03-20044),含量99.9%W/W,有效期間至110年12月1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建國一路2號)稽查,貴公司於107年10月4日、10月19日、10月31日分別使用710公斤、1,001公斤及2,313公斤,現場結餘量共計19,936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11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10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村南工路二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