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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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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2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違規日期
- 2023/12/24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洗車場,使用高壓沖洗設備致妨礙安寧之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九條之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一項規定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一、工廠(場)。二、娛樂場所。三、營業場所。四、營建工程。五、擴音設施。六、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是日第二次複查量測值65db,該時段管制標準57db。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三段三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三段34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