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呈益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010045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違規日期
- 2018/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設有混料機2套及射出機3台,其製程係以塑膠粒與色料混和並經射出成型製作成品,且依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報表106年塑膠粒使用量達1,384.999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射出成型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8年3月15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8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一五五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西湖路一三五號
- 統一編號
- 2426250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