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金呈益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呈益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1004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25
違規日期
2018/11/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設有混料機2套及射出機3台,其製程係以塑膠粒與色料混和並經射出成型製作成品,且依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報表106年塑膠粒使用量達1,384.999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射出成型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8年3月15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8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一五五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西湖路一三五號
統一編號
242625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