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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10-107-01000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1/04
違規日期
2017/11/13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聯茂電子股份有公司於106年8月18日執行(A101)蓄熱式焚化爐排放管道(P101)檢測作業,檢測結果二氧化硫實測值52ppm,超出「聯茂電子新埔廠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承諾硫氧化物(SOX)排放濃度限值(5ppm),未依環評書件所載內容,切實管制各項污染物排放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內立里大魯閣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內立里大魯閣路17號
統一編號
971794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