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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芸宮

文號
22-110-07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7/05
違規日期
2021/05/0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3日0時45分前往本市林園區鳳芸路78號稽查時,發現貴宮廟舉辦廟會活動,於漁港路近林園漁會旁燃放爆竹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於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施放特殊煙火及爆音類之一般爆竹...」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路七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路78號
統一編號
170325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