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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1/12
- 違規日期
- 2022/08/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8,8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五路三號)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6-04號)在案,廠內廢水(含生活污水及逕流廢水)採部分回收部分納管方式處理,惟貴公司未妥善維護管理廢水處理設施,致使廠內逕流廢水由廠區內設置之逕流廢水收集陰井缺口處疏漏排放至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雨水下水道內,經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該局於廠外疏漏點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0,限值:6~9、懸浮固體:212mg/L,最大限值:5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885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五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五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