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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文號
40-107-01005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1/23
違規日期
2017/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7月25日環署廢字第1060057179號函針對「化學材料製造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資料之專案勾稽(勾稽區間:105年10月~106年5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6年1月~5月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統一編號
5351197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