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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4/02
- 違規日期
- 2024/0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2月23日執行許可證查核及稽查,經查貴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稽查發現貴場1. II型水泥貯料倉(E003)、飛灰暫存設施(E012)及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及脈動式袋式集塵(A006),已拆除與許可不符。2.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10)集塵器壓降故障。3.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集塵器壓降2.5cmH2O(許可證範圍5-20cmH2O)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中華西路一段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