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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源興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50072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7/05/09
違規日期
2017/04/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駕駛人106年4月6日上午10時22分行經楊梅區楊新路一段410號前時,於行車中任意丟棄菸蒂於路旁,影響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二七八號五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一段410號前
統一編號
047991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