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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芳有限公司

文號
22-105-01000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1/12
違規日期
2015/09/16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2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局再於104年9月16日19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6.8分貝、背景音量為60.0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5.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二一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212號
統一編號
5489233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