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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19
- 違規日期
- 2025/0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辦理「臺中市大里光正三期好宅統包工程(新建)(管制編號:B113L22023-1)」本局於114年2月19日派員至現場進行複查(114年2月4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140012129號函文限期改善在案),查現場仍有缺失事項如下:1.車行路徑: 工區內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8條)。上開缺失共計4點,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114年4月27日。(於114年5月5日至現場複查,現場已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光正段291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