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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20016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違規日期
- 2018/12/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査本局於107年12月3日16時15分抵達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1巷附近溝渠發現溝渠水色呈灰黑色,經沿線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號設立工廠從事印刷業,因廠內壓餅機處理操作不慎致水墨污水(黑色)洩出流至廠後方周界外溝渠(屬台中港區水污染管制區)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108年1月16日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隆林街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