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文號
30-113-02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2/29
違規日期
2023/12/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12月1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 88mg/L(限值:80mg/L);112年12月12日再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392mg/L(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457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110年12月8日環署水字第1101165475號函釋內容從重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3000元整,限期於113年3月11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水質項目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13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三六號五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仁愛路一段四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