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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文號
23-100-11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11/22
違規日期
2011/10/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單元4、5、6、7)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