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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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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6/04
- 違規日期
- 2021/03/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24日至貴公司三廠稽查,發現貴公司三廠廢水貯留設施(S01)未設置進流水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且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累計水量讀數,前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6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永樂街二巷九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