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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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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070477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違規日期
- 2019/05/03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局經管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未依本局108年5月9日以中市環清字第1080048372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七路、中平路、經貿九路、黎明路三段、中清路三段、上墩路、福星西路、福科二路、上安路、青海路二段及漢翔路雙側人行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