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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鴻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苑裡廠

文號
30-110-03000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3/19
違規日期
2021/01/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採取放流水水樣,經檢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化學需氧量為223mg/L(標準限值100mg/L)、生化需氧量為59mg/L(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八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八四之一號
統一編號
861928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