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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1/16
- 違規日期
- 2022/1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奕璟企業社之負責人,查臺端承租本市大園區許厝港路及西濱路三段交接(大園區港口段331地號)土地,並於該土地上堆置土方,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量測土方堆置體積約為8,658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之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即奕璟企業社)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臺端(即奕璟企業社)堆置場停工限改日期:112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三四二巷六五弄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許厝港路及西濱路三段交接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