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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6/10
- 違規日期
- 2022/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並勾稽貴公司營運紀錄發現貴公司違規事項如下:廢布(D-0803)於111年8月至113年2月申報之製程代碼與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製程代碼不符,且廢布(D-0803)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C-0301)於113年12月實際清運聯單紀錄與申報產出、貯存質量不平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遼寧二街二四四、二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