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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1/01
- 違規日期
- 2017/08/29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什股路191之3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於106年8月22日晚間因廠內員工清洗設備添加過多浴廁清潔劑產生清洗廢液未妥善貯存致污染環境,案經本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依限於107年1月12日前檢具相關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什股村什股路一九一之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什股路191-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