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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2/05
- 違規日期
- 2018/09/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2號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執行督查,貴廠M01製程中其他袋式集塵器(A121、A126、A127)於105年7月更換濾袋後迄今(107年9月27日)尚未更換新濾袋,查M01製程許可核定前開防制設備濾袋更換頻率為2年1次,前揭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貴廠於108年1月2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