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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31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違規日期
- 2019/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於至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32號碼頭貨櫃集散站執行督察結果,經開啟海關抽驗之2個貨櫃查驗內裝物,每個貨櫃內部38個紙瓶磚,其中貨櫃編號EISU9452249以堆高機吊出32個瓶轉,編號BSIU9467987以堆高機吊出16個瓶磚查驗,廢紙瓶磚為廢瓦楞紙,惟夾雜廢書本、廢報紙、廢雜誌及廢塑膠並有少許未剝塑膠皮廢電線,明顯含未妥善分類之廢紙廢棄物,認定未符合本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廢紙輸入要件,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長榮公司32號貨櫃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