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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荃畜牧場
- 文號
- 41-114-04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4/21
- 違規日期
- 2025/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人員於114年1月11日上午10時55分至現場,稽查當時,北投埔段104地號上,發現有隔壁疑似漏出之豬糞廢水,經向永荃畜牧場確認後,是因為其場內流出,本局將依廢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污染水溝、土地…告發。2.本局請場方人員蘇先生盡快將其修復,避免再污染土地,蘇先生表示配合。3.拍照後離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史館路致興巷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埔段104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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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