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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06
- 違規日期
- 2020/09/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十點(含)以上)。(堆置場之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以上(缺失點數4點);車輛運輸通行路徑及區域之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4點);車輛清洗之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場所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合計12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里力行路二段一三六巷四五弄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8段2巷120號之1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