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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華亞汽電廠

文號
20-110-09002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9/30
違規日期
2021/09/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汽電共生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證號:H3907-1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9月6日及9月7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粉煤「濕底鍋爐」(E101)運作中,稽查時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102)第一段電壓為0.1KV(許可核定30~69KV),第一段電流為零(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二段電壓為0KV(許可核定30~69KV),第二段電流為1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三段電流為94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四段電流為390mA(許可核定1100~1400mA)。貴廠未依照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九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九八號
統一編號
707830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