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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祥畜牧場

文號
30-113-09001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9/16
違規日期
2024/08/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與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未依規定頻率每日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0月21日前),檢送自113年8月2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每日紀錄文件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大崙里興酪路三段五五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大崙里興酪段1121、1122、1136、1137、1138、113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