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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興導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4-02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2/06
違規日期
2014/12/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4年3月10日前檢送103年12月1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污泥產出、貯存及清運量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文昌路三一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村文昌路三一八號
統一編號
221262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