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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10022
- 處分日期
- 2017/11/29
- 違規日期
- 2017/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10月12日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經查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668-QJ)未標示本局106年8月29日核發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7020600號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55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計算,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巷100號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