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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11002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29
違規日期
2017/10/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10月12日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經查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668-QJ)未標示本局106年8月29日核發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7020600號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55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計算,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二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巷100號路口
統一編號
1647933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