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圳養豬場
- 文號
- 20-108-070003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5/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使用事業廢棄物(廢木材)為燃料,核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段○六五九之○○○○地號,長坑段○六六○之○○○○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里6鄰長道坑36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