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武忠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武忠畜牧場

文號
30-106-11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11/24
違規日期
2017/09/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張武忠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9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167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舊庄段一六九七、一七二五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怡然村5鄰復興路21號(舊庄段1697.172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