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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年商行

文號
40-113-03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3/05
違規日期
2023/12/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獲貴商行所屬車輛NCS-5590將垃圾棄(丟)置於苑裡鎮新復溝(座標:24.410210,120.655964),上述行為有污染地面水溝及其他土地定著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苑南里為公路六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新復溝(座標:24.410210,120.655964)
統一編號
2521215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