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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2/08
- 違規日期
- 2022/07/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8-00號),本局於111年7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專責人員林OO確實於現場擔任乙級空污專責人員,並同時兼任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五一弄三六、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五一弄三六、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