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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5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5/31
- 違規日期
- 2019/04/1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1日前往「亞士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平鎮區工業三路16號)稽查(以下簡稱:亞士達公司),稽查當日於1樓實驗室查獲毒化物「三氯甲烷(054-01)」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共計2.5公斤),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濃度1%W/W以上,惟亞士達公司未取得毒性化學物質相關核可文件,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已告發在案;復據亞士達公司人員表示上開毒化物來源係由貴公司龍潭廠(管制編號:H50A2705)轉讓於亞士達公司實驗室使用,並附有兩造委託檢驗合約為證;惟貴公司轉讓予未取得相關核可文件亞士達公司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