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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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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40024
- 處分日期
- 2020/04/28
- 違規日期
- 2019/04/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東大清潔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2號),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申報108年1月、3月至5月之廢棄物清除總量(營運紀錄申報量與聯單清運申報量合計之總清運量,分別為256.01公噸、265.33公噸、256.83公噸、265.55公噸),超過清除許可證核可總量每月231.4公噸之上限10%之容許差值(254.54公噸),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一段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