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2-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違規日期
- 2023/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HBA-9623於112年3月13日17時許於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409號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攔查,經本局112年3月29日至GPS系統查詢,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HBA-9623於112年3月13日查無車輛軌跡,該車輛有清運機啟動而系統無法傳輸資料之異常狀態,貴公司未於系統異常之日起2日內上網報備;另,查無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HBA-9623於112年1月至112年3月19日之軌跡資訊,前揭清運機具啟動時資料有缺漏或當週無啟動之情形,惟貴公司未於次週星期五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9及1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12-05000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五段四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五段417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