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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11011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1/11
違規日期
2024/08/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檢視113年8月30日相關攝錄影資料,貴公司所有汽車駕駛於113年8月30日16時34分隨意拋棄飲料杯垃圾於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方內側左轉車道(鄰近龜壳路口),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另請貴公司日後切勿再有隨意拋棄垃圾等致污染環境行為,以免違法再次受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武陵里興安路二五一、二五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方內側左轉車道(鄰近龜壳路口)
統一編號
840871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