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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違規日期
- 2023/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7日至貴公司督察(稽查編號:981120400002),經查貴公司製程(000004)原料(360099)未正確申報使用量(111年10月使用109公噸、11月使用95公噸、12月使用55公噸、112年1月使用的公噸、2月使用42公噸),及未以網路申報同製程原料(180041)使用數量,本局於112年5月26日據以開立裁處書並限期於112年6月2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112年11月22日於IWR&MS勾稽貴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上述申報缺失複查逾期未改善,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