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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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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28
- 處分日期
- 2017/09/21
- 違規日期
- 2017/08/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廢鋁進行熔融作業製成鋁錠,現場設有2座坩鍋爐,每批次處理量約1公噸,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該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擅自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建安街四八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街346之1號後方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