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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00018
- 處分日期
- 2022/10/18
- 違規日期
- 2022/06/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對象,本局於111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臻愛婚宴會館)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設有上吸式氣罩集氣且正常運作中,惟現場濕式洗滌器之油煙處理設備因未設置監控設施、每日操作與每月保養紀錄等相關資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6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另經本局於111年7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核認已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高鐵路三段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高鐵路三段1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