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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2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2/15
- 違規日期
- 2018/1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7日進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至本市仁德區中正西路318號稽查,發現連通隔壁中正西路296號後方廠房現場有二套塑膠押出成型機具,貴公司人員正從事塑膠製品操作,經現場提供107年9月1日至107年12月25日實際產出量約為1057.295公噸,產量已達一千公噸/年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八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該製程未取得從事塑膠製品製造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塑膠製品製造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設置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二仁路一段一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二仁路一段一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