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暉畜牧場
- 文號
- 41-111-030759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28
- 違規日期
- 2021/12/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30日13時1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旁之空地確有堆放場內廚餘底渣,經現場人員表示該放置為廚餘破碎之底渣(骨頭)作為鋪路使用,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案改善部分,本局於111年2月9日進行複查,現場已完成清除,並用碎石將原本泥濘道路鋪平,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65之100號
- 統一編號
- 無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