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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春景觀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01066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1/18
違規日期
2023/12/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堆置一般廢棄物(樹枝、樹葉及生活垃圾)致影響環境衛生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和平里軍福十六路三一八號一三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66號旁空地(半平厝段1918-5地號)
統一編號
5426193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